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242.28万元(含2018年结转910.33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1.9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242.28万元(含2018年结转910.33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8年增加6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2万元,比2018年增加70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等调标以及人均公用经费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8.72万元,比2018年减少4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信号灯、摄像机更换改造费用减少等,主要用于协勤人员经费、交通事故现场施救、鉴定以及信号灯卡口、违停抓拍系统的建设、维护等重点工作。
交巡警大队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7.20万元,比2018年增加6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20万元,比2018年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72万元,比2018年增加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本单位有4辆执法执勤用车已达报废年限、无法使用,需购置4台执法执勤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2.19万元,比上年增加357.69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8.7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5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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