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39万元,比2017年增加38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45万元,比2017年增加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4.94万元,比2017年增加1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与2017年项目有变化,所以金额也有变化。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5.55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5万元,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2018年度将保留车辆保险费统一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4.94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3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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