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部门>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已归档)
2023-03-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研究和指导;二是承担公路运输、水运产业、铁路民航、邮政物流等发展研究和指导;三是承担交通局在履行综合交通行政职能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四是承担交通行业教育培训、交通从业人员培训,承担交通行业社团组织发展指导;五是承担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六是承担道路运输车辆、船舶维修检验、检测和航道养护事务性工作;七是承担交通行业经济监测、统计分析、科研创新和技术推广;八是开展交通行业标准化研究,指导开展交通行业标准化服务建设;九是开展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监测,协助完成交通行业环境保护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是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施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定编35人,实有在岗职工33人,离休1人,退休18人,遗属11人,临时工21人(车、艇驾驶员、轮机员、炊事员、航道维护人员等)。内设办公室、安全培训科、交通发展科、港航服务科、道路运输服务科等科室,另设云硐航道维护应急救援基地、小江航道维护应急救援基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22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6.6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622.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7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46.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229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31.6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1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76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622.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9.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53.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3.16万元,比2021年增加27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69万元,比2021年增加26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相应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24.07万元,比2021年增加35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等,主要用于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6万元,比2021年增加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资金和渡运补贴等,主要用于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渡口渡船运行等补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0.5万元,比2021年减少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1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政策规定减少非公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77.47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无车辆购置预算安排。

5. 上级专项资金情况。2022年年初下达上级专项资金1430.07万元,其中:农村客运营运补贴资金项目27万元,区县证牌卡制作工作经费项目4.1万元,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项目183.77万元,应急救援艇运行费项目35万元,区县航道日常维护费项目257万元,水上水下施工活动通航安全维护项目10万元,高洪水位应急地锚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1.6万元,专用设备大修改造项目80万元,港航海事业务费项目89万元,港航安全环保专项整治经费项目91万元,港航专项维护费项目150万元,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经费项目135万元,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项目131.6万元,渡运补贴项目215万元。本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6. 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情况。本部门(单位)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资金1581.92万元。本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田恬,联系电话:023-55135086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