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内设五个职能处室、二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基建计划,统筹建设县级机关用房;统一调配和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会同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搞好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
3、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乡镇机关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监督管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的牌证管理和政务用车统一调度工作。
4、负责全县机关节约能源专项规划、改造、能耗定额、统计平台、信息报送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5、负责全县重要政务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全县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6、负责对本县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协同人事部门搞好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政务接待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考核考评工作。
7、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8、负责县“四大家”综合办公区域的后勤、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并协助做好政务接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县领导后勤生活保障和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11、负责管理机关职工食堂的服务、协调、管理等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8.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后勤服务、物业管理、政务接待、节能改造等。
2、医疗卫生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5.8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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