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本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管理、测绘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承担云阳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等。
(二)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直属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阳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云阳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云阳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云阳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以及双江、江口和南溪等11个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本部门共设13个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党建办)、政策法规科(信访办)、调查登记科(测绘信息科)、权益利用科、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工程规划科、耕保修复科、地质矿产科(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和组织人事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06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1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45.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075.72万元,主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061.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7.29万元,农林水支出76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76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5.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8.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075.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2.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157.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1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6.13万元,比2023年增加134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9.3万元,比2023年减少了82.0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以及公用经费压缩;项目支出15176.82万元,比2023年增加13557.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安排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4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45.29万元,比2023年增加260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23年减少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3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2023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5.97万元,比上年减少67.4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打紧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76.8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7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杨溢,电话:023-55165103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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