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事业干部、警务文职的教育、培训、管理。
2、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副科级单位,配有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事业编制7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94万元。较2023年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5.9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80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0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18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6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5.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15.94元,比2023年增加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94万元,比2023年增加2.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4年无项目支出。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3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3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只预算了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赖显婷,电话:023-558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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