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
云阳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内设机构23个(其中执法勤务类机构15个、综合管理类机构5个(包括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监管场所3个,34个公安派出所。
2、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敌社情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公安宣传工作。
(四)负责辖县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非军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
(六)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
(八)承担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九)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承担法定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以及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来本辖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被判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金盾工程”建设,负责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
(十四)负责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十六)负责组织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87.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7.08万元,比2016年增加147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928.34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公用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01.99万元,比2016年减少449.2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巡逻处突专业队伍、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74.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6万元,比2016年减少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6万元,比2016年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126万元,比2016年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治安巡逻处突车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51.95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46.207万元,主要为台式电脑等通用设备、警用设施、设备、器械等专用设备的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62616。
2017年2月14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