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
云阳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内设机构23个(其中执法勤务类机构15个、综合管理类机构5个(包括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监管场所3个,34个公安派出所。
2、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敌社情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公安宣传工作。
(四)负责辖县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非军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
(六)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
(八)承担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九)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承担法定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以及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来本辖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被判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金盾工程”建设,负责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
(十四)负责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十六)负责组织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08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9153.79万元,主要用于县武警中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返聘校警等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公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3.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42.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6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50.5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70.3万元,用于看守所及特警大队新车辆购置款及派出所警用电动摩托车购置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2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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