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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起草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 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 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提出政府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投资规模及方向、中央及市县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评审、评估政府投入的智慧应用建设,提出大数据、智能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形成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

5. 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

6. 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大数据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本级)、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数据资源管理科、信息化推进科、数字基础设施科、招商科。

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大数据产业发展科、大数据平台运营科。

2018年3月8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两个科室。于2019年1月,在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大力推动及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成立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2人,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列入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7月根据《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大数据发展局职责机构的通知》(云阳委编发〔2024〕37号),增设招商科,数据管理应用科更名为数据资源管理科,产业规划发展科更名为数字基础设施科,信息化推进科更名为应用推广科,增核正副科长职数1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目前,县大数据发展局在职公务员11人,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2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5.2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70.29万元;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15万元,经费拨款增加55.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2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6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5.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0.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64万元,比2025年增加5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64万元,比2025年增加7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万元,比2025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比2025年减少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6年无计划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2025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部门未计划新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95万元,比上年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谭聪,电话:023-5512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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