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档案局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档案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内设4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组织实施《档案法实施办法》,统筹管理全县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的档案工作,依法开展档案接收、征集、保管、利用工作 。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1万元,比2017年减少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1万元,比2017年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支,主要是减少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项目支出40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7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只减不增;2018年度将保留车辆保险费统一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6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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