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和实施园区用地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负责制定工业园区企业经济运行发展目标和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与规划;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申请入园企业进行资格审定,审核入园企业选址定点,审核入园工业企业标准厂房等建设方案;负责制定工业园区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园区企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兴办工业园区内的社会公共事业,协调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水、电等相关手续;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工业园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二)单位构成。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县企业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处、党建处(党工委办公室)、招商处、经济发展处、应急环保处;事业编制22名,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企业服务科、要素保障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33.0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3.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394.4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33.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0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83.1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3.16 万元,比2021年减少3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6.16万元,比2021年减少35.06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人员调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7 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划土地管理需要等,主要用于规划土地管理相关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16.2 万元,比2021年增加8.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2021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 万元,比2021年增加4.2 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招商、土地管理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9.65 万元,比上年减少13.24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 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5. 上级专项资金情况。2022年年初下达上级专项资金 0万元。
6. 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情况。本部门(单位)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资金 45.8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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