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耀灵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信访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的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
3.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宣传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转移富余劳动力,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服务。
4.负责辖区内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资料的收集、审查,接收并管理所在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建立并实施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生存状况验证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督促参保已故对象亲属办理死亡核销手续,协助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催收工作。
5.负责城乡居民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凭据的复核和城乡居民县外住院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额度的总量控制。
6.负责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服务。
7.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8.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工作,协助审核报批和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云阳县耀灵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独立的机构设置。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7.69万元,支出总计67.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本年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根据收付实现制规则,所以本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本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7.6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根据收付实现制规则,所以本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社保基数调标,年初预算数在编制时根据变动的工资提高了社保基数标准,根据收付实现制,故较上年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本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在编制时根据变动的工资提高了社保基数标准,故年初预算数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49万元,占8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占5.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本年度调出县外1人,所以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的培训费全在机关支出,未在社保所报销,本年据实报销了部分培训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教育、福利费及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三公”经费核算统计范围之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列支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的培训费全在机关支出,未在社保所报销,本年据实报销了部分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属于人员经费支出,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380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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