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耀灵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2.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职责的具体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收集、整理、交办代表建议等职责。
3.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等职责。
5.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
9.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耀灵镇人民政府设置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30.03万元,支出总计1730.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8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决算实行机关本级和5个事业单位分开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97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决算实行机关本级和5个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7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91.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93.69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决算实行机关本级和5个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其中:基本支出529.12万元,占30.6%;项目支出1199.99万元,占6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16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机关本级及时清理各项结余资金支付,加大了支付力度,同时财务制度要求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0.0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5.8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2022年耀灵政府机关新增为决算单位,不包含5个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9.97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2022年耀灵政府机关新增为决算单位,不包含5个事业单位收入数据。与年初预算数934.89万元比较,增加596.81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政府机关本级年初预算数一般只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分民政优抚、村社运转经费等,年中增加自编项目及易地搬迁后续项目、柏木村柑橘园洗选贮藏建设项目、协力村饮水水源整治项目等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69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耀灵政府机关新增为决算单位,不包含5个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1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95万元,占36.7%。
(2)国防支出1.54万元,占0.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万元,占0.3%。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1.41万元,占35.5%。
(5)卫生健康支出27.11万元,占1.6%。
(6)城乡社区支出55.52万元,占3.2%。
(7)农林水支出159.65万元,占9.3%。
(8)交通运输支出206.00万元,占12%。
(9)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占1.2%。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万元,占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7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性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1.4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新增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本年支出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我镇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接待费方面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公务车年久磨损严重,修理费增加,抗旱下村宣传等工作同时增加了油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2年没有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村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6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抗旱巡查宣传等下村次数用车较多,燃油费增加,公务车年久磨损修理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各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财政财务审计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镇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般接待都会在食堂用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9.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人大代表会议,误工伙食补助列支在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了一些技能培训活动,机关参加业务培训次数增加,新列支在此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办公产生的相关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9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未发放定额差旅补助,严格内控管理,减少了固定资产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和整体部门评价,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123个,涉及资金2461.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镇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评价结果显示,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项目编码: | 50023522T000002607998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917-耀灵镇 | 财政归口处室: | 001-预算科 | 部门联系人: | 陈雅杰 | 联系电话: | 19923219907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54,600.80 | 54,600.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54,600.80 | 54,600.8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完成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人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人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 | 人 | = | 7 | 7 | 0 | 100 | 20 | 20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按规定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发放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拨付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提升义务兵家庭生活水平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20 | 20 | ||||
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庭及家属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380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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