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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宝坪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广和指导蚕桑发展,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2.负责种植业、水产业病虫害监测和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3.协助实施林业(绿化)发展规划,管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监督、检查林木采伐以及木、竹运输和销售,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协助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管理护林队伍,协助调查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和技术服务。

4.协助实施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等

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和种畜禽管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公益性工作。

5.协助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指导农机作业质量,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相关工作,农机操作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和实施农村机电提灌、农业机械防汛排涝、抗灾救灾工作。

6.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以沼气池为重点的生态家园建设工程、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建设工作。

7.负责土、肥、水等农业资源监测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土壤改良、基本农田保护,进行耕地质量管理,改造中低产田土,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负责农业技术应用等农业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

8.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输和发布,气象灾害的调查搜集和上报,区域自动气象站的日常维修和保护,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

9.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小(二)型水库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服务、水利水保工作职责。

10. 负责区域内果品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果品技术指导、培训与推广,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果品病虫害防治,指导果品贮藏、粗加工及营销。

     (二)机构设置

宝坪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宝坪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农技农机组、林业组、水利水产组、畜牧组。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37.39万元,支出总计381.1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7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农业经营较上年水平有所提高,且农林水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了今年收入增加了4.47万元。与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相比,增加54.18万元,支出增加1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断增加,部门人员增加,从而导致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宝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总计337.39万元,支出总计381.1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7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农业经营较上年水平有所提高,且农林水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了今年收入增加了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加1.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1.1万元,与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相比,增加54.18万元,支出增加1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断增加,部门人员增加,从而导致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万元,占18.75%;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占4.9%;农林水支出274.79万元,占72.11%;住房保障支出16.21万元,占4.2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37.39万元,支出总计381.1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7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农业经营较上年水平有所提高,且农林水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了今年收入增加了4.47万元。与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相比,增加54.18万元,支出增加1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断增加,部门人员增加,从而导致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37.39万元,支出总计381.1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7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农业经营较上年水平有所提高,且农林水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了今年收入增加了4.47万元。

2.支出情况。支出增加54.18万元,支出增加1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断增加,部门人员增加,从而导致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45万元,占18.7%。

(2)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占4.9%。

(3)农林水支出274.79万元,占72.1%。

(4)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占4.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农林水支出27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三公”经费由政府机关本级进行核算,本单位不核算“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收支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收支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口径,我单位“三公”经费在机关本级核算,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属于人员经费支出,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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