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蔈草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引进、试验、推广,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培训与推广,协助开展林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开展植物检疫工作;协助实施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制定农机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基本建设服务,防汛抗旱、小(二)型水库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的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输、发布;负责果品技术指导、培训与推广。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无独立的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无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93.39万元,支出总计293.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9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39万元,占85.7%;年初结转和结余42万元,占14.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93.39万元,基本支出293.39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较多运行经费未及时支付,在2022年完成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39万元,支出总计251.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年终决算数29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7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2万元,年中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3.1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7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2万元,年中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3.1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因为2021年较多运行经费未及时支付,在2022年完成支付,2022年不涉及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3.39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7万元,其主要构成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2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03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增加;
(3)农林水支出226.23万元,占7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5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共计42万元,年中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3.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1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导致公积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职工统发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目标绩效、超额绩效、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纳入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集中决算,未单独列决算,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决算单位,“三公”经费由政府机关本级进行核算,本单位不核算“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三公”经费核算统计范围之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三公”经费核算统计范围之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属于政府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牟将凤 联系方式:023-5532801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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