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县政府办做好全县招商引资统筹和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的政策、方针,协助研究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落到实处。
(3)配合县政府办编制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按批准的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县投资环境、招商、安商等开展调研,提出我县促进招商引资的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全县引进项目的征集、筛选、储备和建库工作。
(6)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数据更新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公布招商引资的意向和政策,为招商引资对象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县委、县政府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合作洽谈、跟踪服务,协助办理招商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为投资对象提供服务;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组织招商引资活动。
(8)负责客商投诉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9)参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调度和考核工作。
(10)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建档及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服务科、项目招商科,招商信息科,为独立核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云阳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云编发〔2018〕27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招商工作力量,理顺招商体制机制,经县编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审定,决定将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举办单位由县发改委调整为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协助县发改委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职责。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51.93万元,支出总计551.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31万元、增长138.29%,主要原因是增加县招商工作队经费支出,同时加快了支出进度。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0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76万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招商工作队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80.9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60万元,增长81.09%,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队支出增加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7.02万元,占52.64%;项目支出159.29万元,占47.3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2万元,增长369.76%,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经费200万元年末才来,有部分未来得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6万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8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及招商工作经费19.8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9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60万元,增长81.09%。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及增加了支出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7万元,增长70.68%。主要原因是消化了部分存量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2万元,增长369.76%,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经费200万元年末才来,有部分未来得入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13万元,占9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3万元,增长77.53%,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及增加了支出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4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
(4)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3万元,增长40.80%,主要原因是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6万元、津贴补贴2.87万元、绩效工资29.31万元。公用经费10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7万元,增长103.31%,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队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98万元、印刷费8.38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18.33万元、维修费0.29万元、租赁费4.71万元、会议费29.12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劳务费1.83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福利费3.80万元、其他交通费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66%,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投资商到云考察和我县招商引资人员到省市外考察产生的公用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7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02.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由县机关事务局调剂车辆1辆,均是一般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采购电脑和办公设备购置用于专业招商队开办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主要是对招商工作队工作经费进行了自评,全县六个招商工作队,在各自分管副县长的领导下,招商工作势头良好,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注入了活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28380。
(10.24)云阳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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