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安监局(煤工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实施相关行政处理事项。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程;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炭行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和年度市场调控计划;承办煤矿技改工程的上报审批和监督管理,以及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对外交流、技术职称报批工作。负责对煤炭经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按管理权限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搜集和发布煤炭行业经济、技术、市场信息,指导煤炭工业发展;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会同乡镇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组织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
7、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含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督促全县工矿商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10、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1、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含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督促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部门组成情况
云阳县安监局(煤工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2014年12月与原煤工局合并。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机关内设有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人事财务科、综合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监管科、烟爆危化监管科、职业健康监管科、工矿商贸监管科、宣传教育培训科、煤炭行业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管科和纪检监察室。
云阳县安监局(煤工局)行政单位1个安监局(煤工局)机关,事业单位4个云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云阳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云阳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云阳县煤炭市场管理大队、云阳县矿山救护队,全部单位作为一个统一预算单位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县编委核定行政编制21人、实有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1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38人,退休34人,遗属补助6人,借调人员8人,临时人员9人(矿山救护队人员),临时人员76人(煤炭磅站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与决算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1003.28万元,决算收入1892.83万元。增长88.66%,主要是中途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追加矿山救护队预算。
(二)2015年本年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892.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2.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030.83万元。结转结余445.55万元。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24万元,项目支出1125.59万元。
1、基本支出905.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16.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9.05万元。人员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495.8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和社保缴费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20.3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89.0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占183.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中主要是用于维修维护,矿山救护队人员劳务、办公、水电、公务车运行、差旅培训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项目支出1125.5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租赁,煤炭市场管理网络运行维护费用,煤炭磅站人员和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安监局(煤工局)(含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实际支出98.48万元,节约19.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预算数为80万元,公务车总计11辆,实际支出65.32万元,比预算节约14.68万元,主要是今年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特别规范了下属单位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接待费预算38万元,实际支出33.16万元,比预算节约4.84万元,主要是今年严格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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