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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离休干部保健管理,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财务人事科五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28.02万元,支出总计728.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收支-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2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收入-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0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2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支出-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317.80万元,占43.65%;项目支出410.23万元,占56.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县级部门继续实行收付实现制要求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8.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收支-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收入-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33万元,增长135.0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了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项目和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两个项目资金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个项目收入-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同时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33万元,增长135.0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了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项目和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两个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县级部门继续实行收付实现制要求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54万元,占5.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98.74万元,占8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31万元,增长13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了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67.23万元,占9.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0.51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不同级别人员调动造成单位缴费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纳入变化而增加财政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54.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车维修、缴纳车辆保险、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63.8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公车管理,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公车管理,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其他区县单位来云调研交流等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96.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69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基金监管、药品采购、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5万元,增长153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举办了六期基层医保经办业务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村(社区)基层医保经办点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云阳县2023年“一事一议”特殊救助资金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10.23万元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

项目编码:

50023522T000002442987

自评总分:

96.93




项目主管部门:

308-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3-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唐金慧

联系电话:

5512861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55,539.43

3,044,841.13

3,044,841.13




其中:财政拨款

455,539.43

3,044,841.13

3,044,841.13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455,539.43

3,044,841.13

3,044,841.13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实现全县社区、“两级”镇辖村、医保经办有设备经办,提高医保基层服务质效。  2.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3.有效提升医保政策、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1.实现全县社区、“两级”镇辖村、医保经办有设备经办,提高医保基层服务质效。  2.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3.有效提升医保政策、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1.完成全县社区、“两级”镇辖村、医保经办有设备经办,提高医保基层服务质效。  2.实现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3.实现有效提升医保政策、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90

90

0

100

10

10




覆盖基层医保经办(从业)人员经办服务能力培训人次

人次

3000

3200

6.67

100

5

5




基层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展架、好差评等设备配置

145

149

2.76

100

5

5




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能力提升人次

人次

50

47

6

40

4

1.6




监测县域内定点医疗结构、服务企业药械采购及进销存台账

60

60

0

100

5

5




为基层医保服务点配置医保经办基础设

150

149

0.67

93.3

10

9.33




县域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1

3

200

100

5

5


符合条件的的三家县级医院均已开通


乡镇(街道)社保所电子政务外网医保网络畅通率

%

100

100

0

100

5

5




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

%

60

65

8.33

100

5

5




医保法制建设能力


定性

显著提高

1

0

100

3

3




优化机关网络环境,加固网络信息安全


定性

覆盖所有办公场所

1

0

100

3

3




覆盖基层医保经办(从业)人员经办服务能力培训人次

人次

10

10

0

100

5

5




提高基层服务群众能力

万人次

100

100

0

100

5

5




提高医保基层服务质效

万人次

40

42

5

100

5

5




提高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办等群众知晓度

万人次

100

101

1

100

5

5




参保对象满意度

%

85

85

0

100

1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852。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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