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县属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大厅(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部门(单位)设立的办事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各窗口审批服务运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办件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6.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为群众提供服务。
7.对基层无力解决的群众反映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反馈和考核。
8.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协调群工系统的相关工作。
10.参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1.负责管理监督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提供场所,提高工作效率。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有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业务科、基层指导科、财务科,正副科长(主任)职数8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20.31万元,支出总计1,820.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0.48万元、增长184.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增加结转结余1149.89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政务开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70.4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6.57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4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49.8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9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64万元,增长49.48%,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9.88万元,占39.31%;项目支出540.24万元,占60.6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3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85万元,增长1,997.41%,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智慧政务项目尚未完全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7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23万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9.8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64万元,增长49.48%。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93万元,增长79.03%。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85万元,增长1,997.41%,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智慧政务项目尚未完全实施。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11万元,占9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37万元,增长90.35%,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95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0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97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万元,增长107.27%,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3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为了推进大厅智慧政务建设,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费用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61.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当年未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一致,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按要求出行,驾驶员保持良好驾驶习惯。
公务接待费8.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接受市级检查和大数据平台前期调研等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2.3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1,8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61.09%,主要原因是当年未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工作,致使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0.4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支出合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6006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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