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对交易活动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综合交易的实施细则、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类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建立和管理评审专家、中介机构库等备选库。做好投标保证金(设专用账户)的统一收退和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云阳县综合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完成相关建设、服务等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县公管办、交易中心经云编发〔2010〕19号、20号批准成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内设三科四室,现有在职人员19名,退休人员1名。聘用驾驶员1名,临时人员1名,保安、保洁员1名。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2月新增在编职工1名,5月调走在编职工1名。
(四)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加强财务管理
本年度,我单位开展财务活动,在各项经济事务中,能依照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办理,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一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和集中支付审核的程序,形成了经济业务事项事项的经办、验收、审批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人员控制责任机制。在每一项财务制度中,都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好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三是强调财务过程管理,做好财务经办的每一个环节;四是按财政要求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了账务清楚,收支明白。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做到精打细算,收支平衡,量入微出,各项收入、支出合理、合规、合法,做到了科学化、规范化。职工的工资福利得到普调落实且有明显提高。
2、其他工作成效
(1)作风建设更加扎实
一是有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锤炼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致力打造一支作风更加优良,创先争优意识和服务发展意识更加强烈的干部队伍。
二是强化职工管理。在全办干部职工中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以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2016年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考核内容,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
(2)平台功能更加完善
一是服务大厅建立了多媒体查询系统,中标信息、业务资讯、办事流程等信息可通过大厅触摸屏进行查询,方便投标人随时了解交易动态。
二是开评标过程全方位监控不留死角,在交易平台接件区、开标区、评标区现场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无缝隙、全时段音视频监控,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
(3)工作流程更加高效
一是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协助业主做好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方案确定工作,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会商招标文件,促进项目交易活动顺利完成。
二是规范招投标流程,增强办事效率,我办印发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流程及办事指南,使交易各方办事更加便捷,也缩短了交易时间。
三是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专多账户管理,在银行开设保证金专项账户,对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开标后三日内直接通过银行代退至来款账户,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实现了全程电子化,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投标企业成本。
(4)交易环境根本改善
一是严肃开标现场秩序。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开标流程井然有序,对全县重点项目、投标人较多的项目除行政监督部门外还邀请公安民警参加维持现场秩序,努力营造严肃的开标现场秩序。
二是遏制违法投标行为。几年来,我办协助相关部门对违法投标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并协同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2年以来,我办协同公安机关先后查处提供虚假信息投标违法行为28件,涉案企业15家,其中罚款23(家)次,行政拘留10人,移送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罚款金额共计52万元。对投标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5)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根据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在招标文件审查、现场开标程序规范、投诉质疑办理、标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发改委、交通、水利、建设、国土、农业、林业、移民、财政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主体责任。
二是优化交易流程。今年以来,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量剧增,我办从招标文件会商、手续流程办理、开标时间进度各方面积极跟进,全力保障了环湖公园、长江大桥灯饰、商会大厦、县医院等重点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早日施工。
三是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文件会商制度,协助做好招标文件集体会商,做好网上信息公示、现场开标秩序维护、评标专家抽取、标后资料汇总存档等服务工作,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服务功能。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入329.07万元,收入决算数408.94万元,差异24.27%,增加了在职及离退休工资普调经费、在岗在编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公用经费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329.07万元,决算数408.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了各项经费预算。包括:在职及离退休工资普调经费、在岗在编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公用经费、绩效工资、医疗垫底资金、零星增人增资等费用。本年度支出预算数529.91万元,决算数338.41万元,原因与收入相同。基本支出预算数276.04万元,决算数23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增加了职工年休末休工资报酬、扶贫等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355.91万元,决算数234.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在年末追加在岗在编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公用经费、绩效工资、医疗垫底资金、以及人员工资普调和增人增资等费用,部分经费还没来得及支付。项目支出预算数174.00万元,决算数10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计划列支的部分项目因条件欠缺还没列支。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单位总收入529.91万元,比上年增减-25.2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94万元,比上年增长-10.88% 。其他收入为0,本年度实行零余额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无其他收入。
总支出338.41万元,与上年比增减-42.48%。其中基本支出234.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84%;项目支出104.24万元,比上年增减-72.76%。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6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减-25.29%,一是新增职工1人,调走1人,基本工资普调提标、历年已列支欠拨款追加等,所以增加了收入预算及相关经费,二是因有上年结转结余,所以今年收入预算指标下调;2016年支出比上年增减-42.48 %,基本支出增加13.07%,主要是新增人员,增大了财政拨款开支;年初在上年基础上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减支出-72.76%,主要是用于招投标评审、日常公用开支、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预算经费并支付的专项款, 但去年因电子招投标列支有其他应付款250.43万元,因此上年项目支出数与资本性支出数比今年支出数大。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当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09532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1963元,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决算支出为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00元,决算支出数8527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85271元,外事接待费为0,国(境)外接待费为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为0;公务用车当年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92次,外事接待批次为0;国内公务接待的人次为1089次,外事接待人次为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咨询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9.63万元,减幅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分经费还未来得及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财务室,联系人:周敏,电话: 5552232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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