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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2023

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承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日常事务,盘活用好各类资源,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3.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

4.负责道德典型推荐宣传学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诚信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6.负责云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动本地党政群机关和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利用、经验总结等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内设综合科、文明指导科、文明创建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3.97万元,支出总计153.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及项目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及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9.93万元,占77.90%;项目支出34.03万元,占22.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9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03万元,增长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及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及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1万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15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1万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社保、工资调标政策性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零结转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9万元,占8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8万元,增长42.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标政策性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万元,占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2万元,占7.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政策性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59万元,占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政策性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8万元,增长82.1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二是工资调标政策性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2万元,增长301.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在主管部门统一核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在主管部门统一核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议费由主管部门统一核算,未单位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216.67%,主要原因是培训力度加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19.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项目经费,不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5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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