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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承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日常事务,盘活用好各类资源,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3.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

4.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5.负责道德典型推荐宣传学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诚信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7.负责云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动本地党政群机关和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利用、经验总结等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内设综合科、文明指导科、文明创建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9.94万元,支出总计59.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9.9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其中:基本支出59.9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政策性增加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政策性增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0万元,占7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7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政策性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政策性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医疗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食堂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汇总决算,本年度单独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9.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项目编码: 50023522T000000138056 自评总分: 90.00

项目主管部门: 007-中共云阳县委宣传部 财政归口处室: 002-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陈锐 联系电话: 5512859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90,000.00  390,966.98  390,966.98 


其中:财政拨款 490,000.00  390,966.98  390,966.98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一年基本达标、两年再上台阶、三年全面冲刺”的工作要求,以全国文明县级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6+1任务”,确保到2024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按照“一年基本达标、两年再上台阶、三年全面冲刺”的工作要求,以全国文明县级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6+1任务”,确保到2024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注册志愿者占全县常住人口 % 15.5 10.92 29.55 0 10 0
注册志愿者占全县常住人口10%
创建宣传覆盖率 % 80 80 0 100 10 10


志愿者合格率 % 95 95 0 100 10 10


项目预算控制数 万元 49 49 0 100 10 10


群众参与率 % 70 70 0 100 10 10


群众支持率 % 70 70 0 100 20 20


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20 2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5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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