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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卫生会计核算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财经政策,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负责审核全县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按月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上传下达;

3.负责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落实实物管理人员;

4.协助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置的可行性分析及报批、招投标等工作;5.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纪事项及时向县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报告;

6.做好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1副,现有3名在职职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1.17万元,支出总计61.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其中:基本支出61.17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按计划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6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51.77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支出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缴存跟着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独立核算,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在一起核算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3.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4.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一起,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一起,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与卫生健康委机关一起,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0个和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XX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已全部完成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经伟,电话:023-55339512。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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