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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院是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和社会化服务的县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担负着全县的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工作。负责全县的精神疾病的防治,指导基层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我院位于双江街道体育路134号,是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和社会化服务的县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三)单位构成。我院为县属医疗单位,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核定床位180张,有四个精神科重症病区和四个康复病区。开设有心理咨询、心理测验,心电图、脑电地形图、彩超、放射、检验等功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620.99万元,支出总计4620.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06万元,增长52.0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以及医疗业务成本性支出和药品采购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62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06万元,增长52.0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39万元,占47.33%。事业收入2432.57万元,占52.64% 。其他收入1.03万元,占0.03%.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62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06万元,增长52.06%,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增加,医疗业务成本性支出和药品采购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38.99万元,占85.24%;项目支出682万元,占14.7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87.3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3038.93万元,降低28.02%。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以及其他支出列入事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54万元,降低28.02%。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用经费、医疗业务成本性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收入和社会保障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54万元,降低28.02%。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以及其他支出列入事业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以及基本建设、维修支出以及药品采购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00万元,占16.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26万元,增长64.99%,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以及新进人员费用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66.23万元,占80.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80万元,降低5.7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70.16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1.31万元,减少37.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7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4万元,增长23.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药品款在本年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药品采购、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三公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4.9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24.96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1万元,主要用于为居家贫困精神病人下乡发药,下乡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指导,开展医院日常业务。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6,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专家检查指导工作,对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项目检查督导以及专家来院授课交流学习。费用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费的严格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5.92元,车均购置费24.96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50元,基本保持不变,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培训学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70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云阳县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居家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用抗精神病药药品差口补助

主管部门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5

10

1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

15

1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有效解决贫困家庭精神病人看病难问题,让病人得到积极治疗
目标2: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医药费负担
目标3: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贫困严重精神病人诊疗率

≧90%

≧91%

20

20


指标2:全年严重精神疾病服药人次

≧7320人次

≧7320人次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特别贫困家庭得到救治占病人总数的比例

≧40%

≧40%

10

10


指标2:居家精神病人病情稳定控制率

≧95%

≧9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1: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稳定因素增加

100%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病人家属满意度

≧95%

≧96%

10

10


总分

100

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7个项目均已完成,医疗业务成本性支出项目本年度得分为98.43分,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7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90万元,针对此情况,我单位需提高资金执行效率完成此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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