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云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能是中共云阳县委领导下的由全县各文艺家协会和艺术团体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负责联络、协调、服务、指导文艺工作。
(二)机构设置。文联下设有两个科室,即创联科和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文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1.57万元,支出总计201.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16万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是文艺创作扶持激励、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基数上涨、差旅费增加等原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9.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9.24万元,增长57.40%,主要原因是文艺创作扶持激励、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基数上涨、差旅费增加等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7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举办活动较多、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基数上涨、差旅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8.87万元,占50.59%;项目支出77.03万元,占49.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7万元,增长581.64%,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底文艺创作扶持激励资金尚未拨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4万元,增长57.4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基本工资提高、目标绩效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2万元,增长61.66%。主要原因是年底追加安排文艺创作扶持激励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活动增加,工作量增大,经费开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5万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较少,实际开展工作较多,活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7万元,增长581.64%, 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底文艺创作扶持激励资金尚未拨付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9万元,占4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6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差旅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03万元,占4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 2018年12月底文艺创作扶持激励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8万元,占3.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26.75%,社保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6.15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72.75%,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适当调整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3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24.6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少今年实际开展活动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支出。
公务接待费3.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查检指导考核以及督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24.67%,主要原因是考核督导次数多,年初预算较少,实际接待又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没有出现与预算管理相违背的情况,为此我单位将继续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法规,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谭晓娟 023-5566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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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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