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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1科1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云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云阳县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云阳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和监察维权、社保卡发放、档案管理、劳动关系调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资福利、退休审批和管理、工伤认定、职业资格鉴定、职称评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和综合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和管理等工作。由于机构改革,从2018年12月起,我单位社保卡发放工作移交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从2019年1月起原公务员科的工作全部移交,(1)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和管理工作,移交到军人事务管理局;(2)公务员的招录、考核与奖励、培训和管理工作移交给组织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0.28万元,支出总计1940.2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200.85万元、减少了9.3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解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周转金300万元,今年没有继续预算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补贴的调整以及差旅费包干等政策的出台。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84万元,占100.00%(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081.21万元,占收入的62.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2万元,占收入的30.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63.63万元,占收入的3.69%、住房保障改革收入51.69万元,占收入的3%)。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15.28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11.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2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3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37万元,占65.1%。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08.35万元、事业运行支出3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万元(退休支出34.62万元、社保缴费支出120.6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9万元;项目支出636.67万元,占34.91%。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7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4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2.51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10.00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50.0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156.8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2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调整追加预算、资金没能及时上账,年末没办法支付出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72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23.18万元,下降了11.46%。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解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周转金300万元,今年没有,二是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补贴的调整以及差旅费包干等政策的出台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上年结转财政拨款215.44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65万元,下降了11.2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解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周转金300万元, 今年没有继续预算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补贴的调整以及差旅费包干等政策的出台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8万元,占65.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运行支出608.35万元;二是事业运行支出308.4万元;三是军转安置支出158.91万元;四是公务员考核支出88.8万元;公务员履职培训开支24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开支5.61万元。(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4.64万元,占2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2.51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50.0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6.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支出120.6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62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63万元,占3.49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四)住房保障支出51.69万元,占2.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3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009.4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2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了津补贴增加和工资调标。2、公用经费支出177.9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94.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包干政策的落实、新增物业管理、伙食团开支以及办公楼搬迁新址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4万元,比预算增加了53.1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由于监察大队的公务车辆达到更换条件,经过审批,购置新车一辆,花费16.78万元,造成”三公”经费增加。二是在车辆购置费约有增加的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三公”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增加;但我单位今年还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由于公务接待人员和接待次数有所增加,造成接待费约有上涨;四是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16.7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直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于公车用车达到更换条件,经审批,同意采购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合计2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万元、项目支出16.7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因公出行、市上开会、县上监察检查、巡回仲裁、劳动维权和基金监督审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购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2万元,比预算增加了146.84%。主要是增加了车辆购置费16.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

 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人社系统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基金监察请专家、工伤鉴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6.68万元,节约预算资金77.6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了0.36万元。主要是上级来客指导工作和渝鲁行劳务协作来客增加,但我单位还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来客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直属单位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还是为3辆(其中人社局机关1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辆);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16.7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车均维护费4.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95万元,比2017年增加94.03万元,增长100.1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包干政策的落实、新增物业管理、伙食团开支以及办公楼搬迁新址各项费用增加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1.0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05万元、邮寄费14.61万元、差旅费88.74万元、维修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福利费1.86万元、公务用车7.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试卷运输、培训巡查和考试监督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1%。(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委、办)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7.47万元。对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2.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的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1、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资金162.47 万元,本年支出158.92万元,结余结转资金3.55万元,原因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费2.8万元要在2019年1月拨付,其余0.75万元为军转干部体检费是凭体检发票报销;2、公务员考核奖励资金90万元,已拨付88.8万元,结转下年1.2万元;3、公务员初任培训资金24万元,已实施完毕;4、大学生“三支一扶”资金18万元,已实施完毕;5、就业培训补贴(新市民培训)50.18万元,项目已验收合格,由于预算资金上账较晚,年底无法支付,在2019年1月已拨付到培训学校;6、电子产业园招工经费34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成,由于预算资金上账不及时,没能及时拨付出去,在2019年1月已拨付给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1224769474@QQ.COM

    联系电话:023-55129972

  

重庆市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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