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1科1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云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云阳县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云阳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和监察维权、社保卡发放、档案管理、劳动关系调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资福利、退休审批和管理、工伤认定、职业资格鉴定、职称评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和综合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41.13万元,支出总计2141.1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91.49万元、增长了38.17%,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农民工工资保障周转金300万元、军转干部参保91.87万元、人力社保发展资金50万元、信息产业园招工经费92万元、就业再就业经费38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4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02万元,占100.00%(一般公共服务收入974万元,占收入的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27万元,占收入的4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94.16万元,占收入的4.4%、住房保障改革收入43.24万元,占收入的2.1%,结转结余85.44万元,占收入的4%)。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55.69万元,较上年决算书增加了其中:基本支出1070.36万元,占52.1%。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13.34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7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9万元(退休支出47.65万元、社保缴费支出107.19万元、鉴定支出1.0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项目支出985.33万元,占48%。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8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3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38万元、退役安置90.8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44万元,较上年减少62.6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和市级资金没能及时上账,年末没办法支付出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4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1.87万元,上升4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民工欠薪周转金300万元、创业标兵和创业能力奖励45万元,本年军转干部参保和安置以及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801.76万元,上升了69.95%。市级资金没纳入年初预算,农民工欠薪周转金300万元没纳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26万元,上升了46.7%。主要原因增加了农民工欠薪周转金300万元、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奖励45万元、公务员平时考核、社保缴费的调整、增人增资、军转干部医疗缴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垫底资金从2013年补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1.76万元,上升了69.95%。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欠薪周转金300万元、市级拨款208.05万元(其中军转干部安置费15.55万元、三支一扶补助10.5万元、电子企业招工经费92万元、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50万元、农民工综合服务费40万元)、事业人员高出部分16680元每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调整、社保保险缴费的调标、增人增资等没纳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02万元,占47.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非税收入增加和当年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成本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4.27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拨人力社保发展补助资金50万元、重点企业招工补助资金92万元、农民工进城专项补助资金40万元、三支一扶补助10.5万元、军转干部安置补助15.55万元、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补助38万元、农民工欠薪周转金300万元、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增加10.5万元、公务员面试费22万元、增人增资增加了24.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16万元,占4.6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医疗人数和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和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6.44万元,较上年增加17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公务员的月考核(事业人员的高出部分)调整。二、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3.9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作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4万元,比预算下降了38.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万元、项目支出9.7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因公出行、市上开会、县上监察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万元,比预算下降了13.4%。
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人社系统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基金监察请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8.44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来客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2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印刷费1.07万元、水电费3.52万元、邮寄费3.61万元、物管费2.49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公务用车5.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25万元、设备购置9.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7.2万元,下降了17.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开支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5.33万元,对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8.05万元,总体情况姣好,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所有项目资金都是专款专用,发挥了有限资金的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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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5512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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