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区划地名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和综合执法科(安全监管科)6个职能科室和1个办公室。下设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云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云阳县救助管理站、云阳县殡葬管理所、云阳县殡仪馆、云阳县社会福利中心(麻风医院)6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实施方案,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承办全县行政区划变更、考察论证和申请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的报批工作、乡镇(街道)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呈报工作;主管全县地名工作;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县级福利机构及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导乡镇(街道)管理敬老院;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8.牵头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组织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本地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379.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124.9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254.75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数减少2657.88万元,下降44.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部分下属单位给退役军人事务局。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379.69万元,当年支出2689.43万元,结转结余690.26万元,支出总计较上年下降44.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部分下属单位给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及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5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6.56万元,减少45.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部分下属单位给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5.5万元,减少29.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部分下属单位给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及人员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35.83万元,占79.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调整当年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卫生健康支出59.11万元,占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等保险支出相应增多;住房保障支出46.94万元,占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及相应调整当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85万元,较上年增加8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标,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9.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办公经费等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3.8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36.24万元,本年收入23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4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减少。本年支出446.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7.09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6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建设补助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6万元,经费预算总额为14.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34.7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未安排本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16.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72.0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有3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接待42次,178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办公 费、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开展脱贫攻坚、民政业务工作指导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合理使用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二是全力抓好民政业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加大了对困难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440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2.46亿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92万户次、14.45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23.48万户次、47.52万人次。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4元,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8433万元,保障特困对象8850人。全年支出临时救助金3317.6万元,救助8633人。“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理赔520.96万元。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23.38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633.33万元;审批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4.89万人次,发放高龄失能补贴975.44万元。救助孤儿125人,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6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民政局部门决算联系电话:5551122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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