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优抚安置科、救灾救助科、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财务科6个职能科室和1个办公室。下设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云阳县救助管理站、云阳县光荣院、云阳县麻风医院、云阳县殡葬管理所、云阳县殡仪馆、云阳县社会福利中心、云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云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9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市、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2.负责全县民间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双拥”活动;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和抚恤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使用;组织开展全县经常性社会捐助和社会互助活动;负责城乡特困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
6.建立完善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负责本区域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批工作;指导全县的五保敬老工作。
7.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推动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指导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的行政区域划分;代县政府审核、申报乡、镇的设立、撤销、驻地迁移;负责行政区划、边界管理、调处工作。
8.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和管理;会同县有关部门落实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搞好年检换证工作。
9.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参与妇女儿童特别是孤儿的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2.对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3.主管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乡镇、街、巷、道路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负责全县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推行地名标准化和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为611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数减少,支出为6276.07万元,比上年增加4.51%,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940.5万元,比上年减少13.24%,项目支出5335.57万元,比上年增加8.43%,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对象维稳费用,八一建军费用、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等支出增加,年末结转2406.84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结转减少。年初预算收入2591.07万元,比决算收入减少60.64%,主要是年初预算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对专用经费预算较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1.14万元,“ 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4.74万元,比预算减少了30.27%,比上年减少14.2%,其中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1.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8.6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98万元,降低了14.56%,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公务接待70次,290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万元,比2016年减少59.64%,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管理,全局职工厉行节约,运行经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合理使用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二是全力抓好民政业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加大了对困难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实施医疗救助30.66万人次,支出救助金额5915万元。下拨冬春救助资金715万元,发放冬棉被4520床,棉大衣3000件,救助困难群众4.9万人次;救助孤儿186人次,发放保障金166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9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民政局部门决算联系电话:551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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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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