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林业局(汇总)
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涉及林业局机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站、林木种子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森林防火中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个直属单位,及国营长江林场、国有四十八槽林场、国有江南林场3个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25688.23万元,支出总计25688.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0.41万元、增加69.1%,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68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0.41万元,增加69.1%,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增加,以实际支出数核定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8.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68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0.41万元,增加69.1%,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增加,资金拨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75.69万元,占12.4%;项目支出22512.54万元,占87.6%。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收回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88.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00.41万元,增加69.1%。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8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3.65万元,增加79.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以实际支出数核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为县级的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来源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大多在年中下达,使得预决算有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13.58万元。
2.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88.23万元,增加10500.41万元,增加69.14%。主要原因本年拨入项目资金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收回了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0.8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和年中追加了部分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57.5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保基数清算。
(3)节能环保支出8647.39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4.5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支出增多。
(4)农林水支出15988.25万元,占6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9.82万元,减少19.2%,主要原因是年中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增多。
(5)住房保障支出130.0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人数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待遇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95万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下属单位独立编报决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减少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38万元,减少17.3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且本年下属单位独立编报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25.82万元,主要用于林政执法和森林防火。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车辆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4万元,减少42.69%,主要原因是本年下属单位独立编报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3万元,主要用于涉林案件查处、森林防火督查、松材线虫除治检查、林业项目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2万元,下降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3万元,减少2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强化车辆管理,严格使用审批,费用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各区县林业部门工作调研、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59.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8万元,增加101.27%,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增加。
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32批次22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购置费25.82万元,车均维护费3.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影响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职工外出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宣传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全局职工厉行节约,差旅费等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中介服务、松材线虫除治药剂药械、绿化苗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7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512.54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整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预算年度:2022 | ||||||||||
预算(单位)名称: |
502-云阳县林业局 |
状态:绩效科终审已审 | ||||||||
总体资金情况(元) |
预算支出总额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
150763869.77 |
30063869.77 |
30063869.77 |
|
|
120700000.00 |
120700000.00 |
|
| ||
部 |
整体绩效目标 |
严格控制一般森林火灾、遏制较大森林火灾、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内。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林保险参保面积 |
≥ |
196 |
万亩 |
3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
≥ |
21 |
万亩 |
3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 |
178 |
万亩 |
3 | ||||||
商品林保险参保面积 |
≥ |
5 |
万亩 |
3 | ||||||
湿地保护区保护个数 |
≥ |
1 |
个 |
3 | ||||||
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 |
≥ |
58 |
万亩 |
3 | ||||||
退耕还生态林补助面积 |
≥ |
35 |
万亩 |
3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 |
≥ |
3 |
万亩 |
3 | ||||||
营造林面积 |
≥ |
29 |
万亩 |
3 | ||||||
自然保护区保护个数 |
≥ |
2 |
个 |
3 | ||||||
质量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0.03 |
% |
3 | |||||
涉林案件查处率 |
≥ |
90 |
% |
3 | ||||||
营造林验收合格率 |
≥ |
85 |
% |
3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0.45 |
% |
3 | ||||||
时效指标 |
|
公益林管护、农户直补、营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当期任务完成率 |
≥ |
80 |
% |
3 | ||||
成本指标 |
公益林保险保费标准 |
≤ |
1 |
元/亩 |
2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 |
≤ |
10 |
元/亩 |
2 | ||||||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助标准 |
≤ |
12.75 |
元/亩 |
2 | ||||||
商品林保险保费标准 |
≤ |
2.4 |
元/亩 |
2 | ||||||
松材线虫除治补助标准 |
≤ |
80 |
元/亩 |
2 | ||||||
退耕还生态林补助标准 |
≤ |
20 |
元/亩 |
2 |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 |
≤ |
400 |
元/亩 |
2 | ||||||
社会效应 |
经济效益 |
林业防灾减灾挽回经济损失 |
≥ |
2400 |
万元 |
3 | ||||
林业总产值 |
≥ |
33 |
亿元 |
3 | ||||||
增加林农转移支付收入 |
≥ |
4000 |
万元 |
3 | ||||||
社会效益 |
森林管护带动就业人数 |
≥ |
2000 |
人 |
3 | |||||
营造林带动就业人次 |
≥ |
10 |
万人次 |
3 | ||||||
生态效益 |
森林抚育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 |
定性 |
明显改善 |
|
3 | |||||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定性 |
明显改善 |
|
3 | ||||||
退耕还林还草对水土流失改善情况 |
定性 |
明显改善 |
|
3 | ||||||
造林绿化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定性 |
明显改善 |
|
3 |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
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造林绿化等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定性 |
优 |
|
3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林业项目实施民众满意度 |
≥ |
80 |
% |
3 |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 |
80 |
% |
3 | ||||||
退耕农户满意度 |
≥ |
80 |
% |
3 | ||||||
造林绿化政策宣传满意度 |
≥ |
80 |
% |
2 | ||||||
其他说明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森林植被恢复费-四旁绿化 |
项目编码: |
50023523T000002743820 |
自评总分: |
89.69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502-云阳县林业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4-农业科 |
部门联系人: |
李强军 |
联系电话: |
15826372678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12,958,900.00 |
0.0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2,958,900.00 |
0.00 |
0 |
10.00 |
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道路为重点的四旁绿化约1300亩。 |
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绿化美化面积 |
亩 |
≥ |
1300 |
1300 |
0 |
100 |
10 |
10 |
|
|
|
面积保存率 |
% |
≥ |
85 |
90 |
0 |
100 |
5 |
5 |
|
|
|
造林成活率 |
% |
≥ |
85 |
90 |
0 |
100 |
5 |
5 |
|
|
|
当年任务完成率 |
% |
≥ |
80 |
95 |
0 |
100 |
10 |
10 |
|
|
|
造林平均补助标准 |
元/亩 |
≥ |
10000 |
9969 |
0.31 |
96.9 |
10 |
9.69 |
|
|
|
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增加务工收入 |
元/人 |
≤ |
300 |
300 |
0 |
100 |
10 |
10 |
|
|
|
是否有利于带动就业 |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10 |
10 |
|
|
|
是否有利于库岸绿化和保持水土 |
|
定性 |
明显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
|
|
是否有利于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
|
定性 |
良 |
1 |
0 |
100 |
10 |
10 |
|
|
|
项目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90 |
0 |
100 |
10 |
10 |
|
|
|
本部门2022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主要以填报绩效自评表的方式开展,无相关评价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770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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