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老龄办)为县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宣教科、维权科2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9人,其中副处级4人、正科级2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1人。
(一)职能职责。组织开展“老年节”系列活动和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指导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老龄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督促全县老龄工作,动员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宣教科、维权科)。宣教科负责会务、文电、印章管理、安全保密、办公用品购置维修等工作;老龄新闻宣传工作;日常信息报送、新闻报道工作;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性重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探索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对老龄化、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老龄问题调研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落实工作。维权科负责督促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涉老优待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敬老道德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老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收集各级涉老法规、政策并组织学习;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指导和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由民政局管理调整为卫生健康委管理,二是单位名称更改为云阳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单位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财政财务管理等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4.53万元,支出总计324.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9.9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4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9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4.5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79万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9.79万元,占70.45%;项目支出75.41万元,占29.5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5万元,增长814.64%,主要原因年底追加存量资金用于次年房屋修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预算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5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79万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5万元,增长814.64%,主要原因年底追加存量资金用于次年房屋修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50万元,占9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8.22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9万元,增长23.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2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万元,增长112.3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增加相应办公费和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等、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情况、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情况、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数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数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数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等、会议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万元,增长11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增加相应办公费和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从自我评价情况来看,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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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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