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老龄办)为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内设宣教科、维权科2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6人,其中副处级2人、正科级2人、副主任科员2人。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本地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老龄工作的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教育事业发展,协调指导老年协会、老年学会、老年大学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47.57万元,支出总计347.5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6.78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1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4万元,占40.51%;项目支出202.25万元,占59.4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8万元,较上年减少8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工程款本年度全部结清。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8万元,下降15.1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80万元福彩资金本年度用于消防整改全部支付结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29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老年教育经费追加及增人增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5万元,增长63.1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80万元福彩资金本年度用于消防整改全部支付结清,另增人增资部门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1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部门增加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87万元,占7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3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数调整;其他支出80.00万元,占2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27万元,较上年增加2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10.47万元,较上年减少5.1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4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5.13万元,下降32.9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从自我评价情况来看,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单位由宣教科负责决算的公开和联系工作,联系电话:551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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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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