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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职能职责主要包括: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为云阳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130.79万元,支出总计4,130.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4.1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实行零结转,我单位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大幅减少。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在疫情防控、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等项目支出拨款上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6.2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04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7.52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2020年信号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建设、辅警协勤人员部分经费、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支出用财政存量资金解决。其中:基本支出 2,327.84万元,占57.5%;项目支出1,718.18万元,占4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7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是外滩大道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等项目,财政在年末安排资金,2020年内尚未完工,暂未支付相应款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0.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4.1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实行零结转,我单位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6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在疫情防控、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等项目支出拨款上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4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项目专项资金600万元,年中新增城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7.52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2020年信号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建设、辅警协勤人员部分经费、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支出用财政存量资金解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79万 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项目专项资金600万元,年中新增城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暂未支付相应款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540.20万元,占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00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工资福利增长,二是年中加大了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投入。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30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标准向上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42.29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9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导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向上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14.2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向上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58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警务套改,补发工资福利待遇比2020年多,且2020年有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5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00万元。本年收入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度财政安排三峡库区基金35万元用于外滩大道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度财政在年末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因项目尚未完工,暂未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1万元,下降58.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53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中均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而2020年度本单位因资金未到位实际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有所下降;三是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油价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四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财政存量资金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购置公务用车6台,预算金额95.43万元,后因资金未到位,2020年度实际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用车4台,支出60.72万元,2020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4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交通管理、专项治理、接处警勘查现场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7万元,下降31.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79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有所下降;二是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油价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三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财政存量资金列支。

    公务接待费7.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来我大队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7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由本单位承担的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需进行培训后晋升警衔的民警比上年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智能交通建设红绿灯设备、违停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471.8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进展顺利,能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项目,并达到预计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云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信号灯、卡口运行维护费用

主管部门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实施单位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6

46

35.14

10

76.39%

7.6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6

46

35.14

76.3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全县所有卡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劝导站正常运行。

目标2:全县各灯控路口车辆通行有序,违停、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

目标3: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1、保障了全县所有卡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劝导站正常运行。

2、全县各灯控路口车辆通行有序,违停、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

3、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维护设备数

245个

245个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排除设备故障时间

≦48小时

≦48小时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保障时间

2020年全年

9个月

15

11.25

2020年第四季度信号灯、卡口运行维护费未能在财政年终关账前结算。及时结清上年费用,今后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控制好资金使用进度。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预算控制数

≦46万元

35.14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违停、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

≧5%

5.6%

30

30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9.06%

10

10


总分

100

93.89
















    信号灯、卡口运行维护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进展顺利,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了各项内容,并达到了预计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全县所有卡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劝导站正常运行。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35.14万元,完成预算的76.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全县所有卡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劝导站正常运行;二是全县各灯控路口车辆通行有序,违停、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三是有效提高了服务对象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乙方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偶尔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未督促乙方按时提供资料,结清相应款项,未达到年初设定的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对乙方的监管,对故障未及时排除的情况,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督促乙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供资料,认真审核后按预期进度支付款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38919。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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