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车管所,数字信息化中队,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二)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642.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7.66万元,合计4060.04万元。支出2869.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0.28万元,合计4060.04万元。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2869.76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2682.87万元。主要用于大队在编的民警、事业干部和聘用的协勤队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以及各种交通管理专项行动经费;新建改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红绿灯建设经费;各公巡中队队房维修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主要用于大队退休人员退休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8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
4、住房保障支出82.10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7.05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支出1.45万元。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3.48万元,比预算减少0.02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3.57万元,比预减少1.43万元。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完善了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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