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云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云阳县纪委)和云阳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云阳县监委)合署办公。中共云阳县纪委云阳县监委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13个(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县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派出机构7个(县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第二监察室、第三监察室、第四监察室、第五监察室、第六监察室和第七监察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县纪委监委机关1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478.00万元,支出总计3478万元。收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7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8.0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7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3047.02万元,占87.61%;项目支出430.98万元,占12.3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7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7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7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性调整、人员增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1.28万元,占8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88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调入(含公开招录)7人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6.86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调入(含公开招录)7人等。
(3)卫生健康支出129.81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调入(含公开招录)7人等。
(4)住房保障支出130.07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调入(含公开招录)7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8.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13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政策性增加、人员调入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3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47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频繁,2022年办信办案业务量大,车辆使用频率高,特别是县外案件调查用车;二是部分车辆配件老化严重、动力严重不足,维修费用较高;三是2022年置换和新购公务车各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38.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置换和新购公务车各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9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调查、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16.0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巡察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特种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327批次16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22元,车均购置费19.36万元,车均维护费3.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会议资料印刷费和场地租赁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8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运行维护等。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47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9%。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30.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讲究绩效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两轮巡察,完成对27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和5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成了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对所有县管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64个,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4条,立案审查13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给予提醒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33人。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巡察工作 |
联系人及电话 |
苏彬 55128037 | |||
主管部门 |
县委巡察办 |
预算单位 |
中共云阳县纪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年度总金额 |
42 |
42 |
42 |
100% |
| |
其中: 县级支出 |
42 |
42 |
42 |
/ | ||
补助区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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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两轮巡察,完成不少于20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并对所属村(社区)党组织的开展延伸巡察。 |
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完成对27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工作和5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完 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巡察轮数 |
2 |
100% |
| ||
数量指标 |
巡察单位 |
20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震慑力 |
≧8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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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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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彬,联系电话:023-5512803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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