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港航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我县水上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章、标准,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支小河流、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的通航秩序及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港口、码头、港埠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秩序;负责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等地方航道的管理养护;负责船舶、船用产品检验。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港航管理处是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挂“重庆市云阳县地方海事处”、“重庆市船舶检验局云阳县船检处” “云阳县渡口管理所”牌子,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定编,合署办公。无下属单位。全处定编32人,实有在岗职工31人,离休1 人,退休16人,遗属10人,临时工22人(车、艇驾驶员、轮机员、炊事员、航道维护人员等)。内设行政计财办公室、港航服务科、运政港口科、海事渡管科、航道管理科、船检船修科等科室,另设云硐监督站、四方井监督站和高阳航道维护人命救助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76.54万元,支出总计2,276.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2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资部分、渡口改造专项、客渡船燃油补贴专项、客渡船改造资金及专项业务经费、安全管理、海事管理专项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87.5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32.72万元,增长54.08%,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客渡船改造资金和渡口改造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7.5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89.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38万元,下降30.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支付的有老旧船舶改造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06.88万元,占47.04%;项目支出570.63万元,占52.9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9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01万元,增长534.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排的客渡船改造资金和渡口改造补贴因工程未完工,资金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8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72万元,增长54.08%。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客渡船改造资金和渡口改造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2.37万元,增长415.2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离、退人员健康修养费、人员调标增资、社保缴费清算、客渡船燃油补贴、渡口改造资金和客渡船改造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9.0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38万元,下降30.52%。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度的渡口改造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35万元,增长81.35%。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渡运补贴属政府性基金等,年初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9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01万元,增长534.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排的客渡船改造资金和渡口改造补贴因工程未完工,资金未支付故结转下年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22万元,占9.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增加的有在职人员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抚恤金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6万元,占2.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死亡。
(3)农林水支出178.63万元,占16.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9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上年结转的渡口改造资金189.02万元,本年新增渡口改造资金是258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736.95万元,占6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73万元,增长154.8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资部分、渡口改造专项、客渡船燃油补贴专项、客渡船改造资金及专项业务经费、安全管理、海事管理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34.46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公积金未纳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2万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的有在职人员增资、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目标考核、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1万元,下降71.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出的公用经费大部分在往来资金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9.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8.39万元。本年收入25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8万元,增长36.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排的渡口改造资金比2017年度多689800元。本年支出17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0万元,增长73.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排的渡口改造资金比2017年度多。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45.7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费在安排的往来资金中列支了一部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65.2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现场监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44.00%,主要原因是运行费在安排的往来资金中列支了一部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5万元,下降61.40%,主要原因是在安排的往来资金中列支了一部分。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因公来客就在食堂就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来客就在食堂就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3508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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