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拟定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拟定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基建计划,统筹建设县级机关用房;统一调配和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会同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搞好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3)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乡镇机关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监督管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的牌证管理和政务用车统一调度工作。(4)负责全县机关节约能源专项规划、改造、能耗定额、统计平台、信息报送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5)负责全县重要政务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全县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6)负责对本县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协同人事部门搞好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政务接待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考核考评工作。(7)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8)负责县“四大家”综合办公区域的后勤、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并协助做好政务接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9)负责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10)负责县领导后勤生活保障和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11)负责管理机关职工食堂的服务、协调、管理等工作。(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局机关8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4人,后勤服务中心7人。
3.机构人员当年有变动。新招录2名工作人员,调出2名工作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745.3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3.4万元,本年收入1722万元,支出总计1,745.3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36.66万元、增长33.37%,是因新增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四大家内物业外包。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2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9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8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87万元,占46.61%;项目支出901.36万元,占53.3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16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万元,是因物业管理费尚未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2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26万元,增长31.58%。是因新增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四大家内物业外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3.25万元,增长161.41%。预算决算差异较大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一部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年底才对津补贴、增人增资、考核奖以及项目经费进行追加,工资福利支出179.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1.58万元;项目支出754.95万元(新增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运行经费241.6万元;四大家内物业外包266.04万元,会议室及四大家办公楼整修230.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9.4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90万元,增长31.35%。主要原因是新增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四大家内物业外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6.09万元,增长147.49%。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一部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年底才对津补贴、增人增资、考核奖以及项目经费进行追加,新增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四大家内物业外包。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30万元,占9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一部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年底才对津补贴、增人增资、考核奖以及项目经费进行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0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2.83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36万元,较上年减少9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清退了临时人员。公用经费541.51万元,较上年增加3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四大家物业外包和成立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人员劳务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28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18.16万元;购置全县政务服务用车148.4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务车购置费149.4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务服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4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务服务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16万元,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运行经费、包括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08万元。
公务接待费280.16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的吃、住、行,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陪同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同比接待总人数和次数略有增加。简化接待礼仪,规范接待用餐,吃机关职工食堂,吃地方菜,不用高档烟酒,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接待费用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3,025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7.53元,车均购置费74.71万元,车均维护费4.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266.04万元;平台及机关职工食堂、领导周转转房服务人员劳务费196.3万元;办公费7.9万元;印刷费2.68万元;水费11.7万元;电费36.8万元;邮电费9.68万元;差旅费5.1万元其他交通费2.4万元;培训费、工费及福利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321.52万元,增长119.09%,主要原因是物业外包和跨部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人员劳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购置全县政务服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结合机关事务局预算编制分工、落实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的审核、健全内部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按质完成;二是认真编制每个项目预算目标、对于阶段性项目、常年性项目,还编制了中期规划绩效目标;三是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各类项目,逐项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四是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规划、项目报告等已有成果,使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合理。2016年机关事务局完成全年绩效管目标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28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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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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