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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

2、起草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公、检、法、司、监察、林业、农业、海事等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

5、代表县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全县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县政府出资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独立编制数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参公编制16人,实有11人,编办核定12人,差额1人是杨兵的编制在财政局,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20.10万元,支出总320.1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9.35万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是在2015年底我局新增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和年中追加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业务费。

    2016年度收入合计30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03万元,占100.00%。

    2016年度支出合计31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4万元,占43.75%;项目支出179.37万元,占56.25%。

    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部门下达的国有资产监管补助资金时间太晚,没能及时支付导致2015年结转结余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9万元,增长2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3万元,增长67.2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新增人员5人增加的人员经费和2016年追加资产核查专项资金(云阳财预追《2016》50号资产清查工作经费50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3万元,增长37.0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和增加的专项核查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4万元,增长60.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专项核查资金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万元,占1.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5.10万元,占89.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05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及专项核查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其他支出15.50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57万元,较上年增加5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管基本支出121.2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占总支出的44%;公用经费16.96万元,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资局于2015年3月正式独立运行,在2015年新增各类办公设备导致机关运行费用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通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接待费4万元),本年实际支出总额为5.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为5.7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2015年节约了0.1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了3.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资产核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国资局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4.8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8人,人均接待费93.59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通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103.18万元,下降85.88%,主要原因是国资局于2015年3月正式独立运行,在2015年期间新增各类办公设备导致机关运行费用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5.91万元,负债总额34.41万元,国有资产总额61.50万元。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办公电话“023-55189370”

重庆市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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