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供销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我社内设办公室、资产财务科、合作与经济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烟花爆竹专营办公室)、监察纪检室等5个职能科室。
2、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特殊商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供销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和推动系统发展各业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社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成员的业务活动。
(7)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日常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等决算数据说明,上下年增减变化、预决算差异情况和原因等说明。
1、收入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56.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0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857.80万元。比上年增加38.53%,主要是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增加。比预算增加89.68%,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只计算了人员经费和基本的行政运行经费,年终追加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调资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商品服务支出方面增加了农村电商专项业务费以及其他商品流通专项资金和专业社财政贴息资金。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640.80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基本支出增加30.25%,主要是人员工资改革、目标绩效考核增加以及发展农村电商开支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17%,是由于2014年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项目未完工,2015年才支出。
3、预决算差异情况和原因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857.8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5.01%;本年支出总计640.8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0.62%。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只计算了人员经费和基本的行政运行经费,年终追加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调资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商品服务支出方面增加了农村电商专项业务费以及其他商品流通专项资金和专业社财政贴息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47.09万元,比上年增加23.54%,主要是增加农村电子商务活动经费及电子商务网点建设等支出。2015年末固定资产5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主要是更换办公设备。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0.7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接待共接待8批次74人。
“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原因是年初预算有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社没有公务车,因此,就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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