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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县内除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养护、路政、战备渡口和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县内乡(镇)、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局内设办公室、建设养护科、大桥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安全保卫科5个科室,下设公路养护中心和公路路政大队2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367.62万元,支出总计4,367.6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8.5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水平提高使收入增加幅度不足抵消减少幅度(2015年决算含2014年在职人员绩效考核226.80万元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5.50万元和2015年财政解决历年下差绩效工资25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35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5.1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19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92万元,占78.61%;项目支出897.00万元,占21.3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3.70万元,较上年增加161.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级公路养护专项未竣工决算完毕及路政大队在职绩效考核未发放,2017年1月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5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6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含2014年在职绩效考核和退休健康休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25万元,增长24.7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增人增资和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以及年中追加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还有路政非税成本收入。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80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含2014年在职绩效考核和退休健康休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55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和年初未预算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财政追加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3.52万元,占2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和年初未预算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99万元,占5.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城乡社区支出70.00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196万用于县级公路养护专项任务,已支出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43.20万元,占67.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和年初未预算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58.22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水平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1.21万元,较上年减少4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水平提高使收入增加幅度不足抵消减少幅度(2015年决算含2014年在职人员绩效考核226.80万元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5.50万元和2015年财政解决历年下差绩效工资250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工资补贴等。公用经费265.71万元,较上年增加92.3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路政管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7.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路政大队新购一辆执法用皮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20.2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检查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购置费,今年旧新购。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7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分生活支出用养护管理经费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3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17元,车均购置费20.29万元,车均维护费5.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路政执法用车及4G车载视频。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15722。

重庆市云阳县公路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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