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三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重庆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四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五是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七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八是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九是负责云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及县妇儿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妇联是中共云阳县委和重庆市妇联领导的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设综合办公室、发展部、维权部3个内设机构。
县妇联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阳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5.60万元,支出总计305.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9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有结存,结转结余增多;二是人员增加,机关支出增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2.5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47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划拨项目减少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5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3.0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6.30万元,占86.16%;项目支出26.72万元,占13.8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7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划拨项目减少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0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使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0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79万元,下降36.88%。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67万元,占8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44万元,下降42.84%,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使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4万元,占1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万元,增长39.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9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2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92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8万元,增长4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7万元,增长35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90.00%,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奉行节约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万元,下降90.45%,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90.00%,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奉行节约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万元,下降90.4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7万元,增长354.95%,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下村扶贫,差旅费增多;二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县妇联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955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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