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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城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城区主次干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城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建城区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利管理方面城区向城市河道倾倒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执法职责。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承担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9个内设机构:1.综合科。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2.法规安全科。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相关法律事务等工作;3.应急纠察科。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等工作;4.设置六个执法大队。分别为:城市管理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划分管辖区域和执法范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64.12万元,支出总计176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3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3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5.0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9.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支出,合理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94.38万元,占45.0%;项目支出969.73万元,占5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制度调整,收付实现制下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4.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3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3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2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支出,合理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19万元,减少6.72%。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支出,合理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制度调整,收付实现制下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5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社保随工资增长而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4.52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医疗保险随工资增长而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626.11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95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支出,合理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33.9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公积金随工资增长而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3万 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1万元,增长1,812.3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9.58万元,增长1979%,增加部分为项目支出列支部分,以前年度将项目支出中列支部分记在劳务费下的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为调整到正确经济分类下使本年数据上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5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油料费、车辆维修费及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我单位共有12辆车,其中7辆执法用皮卡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8万元,增长19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别为项目支出39.58万元,基本支出2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由项目支出中列支部分记在劳务费下的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为调整到正确经济分类下使本年数据上涨。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为接待来我单位考察学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经验的会议室租金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及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元,为会议室租金费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95万元,降低12.13%,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支出,合理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办公产生的相关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69.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进展顺利,能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项目,并达到预计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云阳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及维护 

主管部门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940.35

940.3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940.35

940.3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按时足额发放。城区无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张贴广告,减少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干净整洁,市容市貌良好。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临时人员工资福利已按时足额发放。城区无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张贴广告,减少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保持干净整洁,市容市貌保持良好。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提升了城市形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临时人员工资福利保障人数(人)

220

220

20

20


质量指标

指标1:“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率

≥95%

≥95%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按时实施率

≥90%

≥90%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

≥90%

≥9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1:保障城市秩序规范度

≥90%

≥90%

5

5



指标2:清理破损广告、违规横幅(条)

≥2000

1800

5

3

主要原因是破损违规广告数量减少。将继续加大对破损违规广告清理。

生态效益

指标1:市容整洁率

≥90%

≥9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保持良好的城市风貌度

≥90%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居民对执法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8 


    城市管理及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进展顺利,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了各项内容,并达到了预计的绩效目标,临时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了重点路段占道经营行为,清理了违规破损广告,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0.35万元,执行数为94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220人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清理破损广告、违规横幅1800余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率达95%;市容整洁率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占道经营、违规破损广告情况依然存在,主要是由于城市管理工作天天清零,对执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但当前执法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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