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处罚决定>县文化旅游委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十一月份公示信息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

时间

执行

情况

云阳县精达电脑科技部

9150**********4E7H

云阳文综罚字〔2025〕91号

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著作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情况下,擅自将从网络市场上下载的影视作品存入其百度网盘、夸克网盘,后租赁服务器建设“小老头剧场”网站并自行开发“小老头剧场”应用程序,引导用户进入“小老头剧场”网站或下载应用程序,在应用程序和网站生成影视作品介绍并提供百度网盘、夸克网盘分享链接进行传播。其中:短剧248部、美国影视作品34部(276集)、韩国影视作品56部(596集)、日本影视作品《名侦探柯南》,通过夸克网盘转存量为10314,百度网盘转存量为7710。

该网站未取得ICP备案,应用程序未上架应用市场。当事人未经许可或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属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

鉴于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通过广告推广等方式营利,故认定当事人无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因当事人没有固定的设备下载存储影视作品,且传播的侵权复制品均存储在百度和夸克网盘上,故认定当事人无固定存储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75100元(大写柒万伍仟壹佰元整)。

2025年11月4日

正在执行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