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谭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云阳人大〔2026〕14号),经2026年5月28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谭可同志为云阳县财政局局长;
吴玉武同志为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旭同志为云阳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彭亿峰同志的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玉武同志的云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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