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一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5年6月10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赵一曼同志为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李美勇同志为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姜倩同志为云阳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试用期1年);
王丽同志为云阳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涂良钢同志的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一曼同志的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谭冲同志的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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