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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一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610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赵一曼同志为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李美勇同志为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姜倩同志为云阳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试用期1年);

王丽同志为云阳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涂良钢同志的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一曼同志的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谭冲同志的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56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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