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长江沿岸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
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24〕27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长江沿岸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长江沿岸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加强对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的工作指示要求,加大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力度,加强沿江新建建筑风貌的管控,根据《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了长江沿岸 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办〔2023〕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云阳县域长江沿江68.4公里第一排山脊线以内或沿岸纵深 1 公里以内的可视范围。包括:双江街道、青龙街道、人和街 道、盘龙街道、凤鸣镇、红狮镇、故陵镇、栖霞镇、巴阳镇、宝坪镇、云阳镇、龙洞镇、新津乡等13个乡镇(街道)56个 村(社区)。其中:重点区域为县城区部分区域(双江街道外滩 社区、青龙街道滨江社区、盘石街道盘石社区、人和街道立新 社区),沿江乡镇集镇建成区(云阳镇硐村社区、故陵镇故陵社区、龙洞镇大麦沱社区、新津乡新津村),五指印江田园综合体部分区域(人和街道晒经村,巴阳镇巴阳村、阳坪村、望丰村),除重点区域外,其余均为一般区域。
二、工作要求
结合我县长江沿岸自然山水特色,以沿江乡镇(街道)为 实施主体,坚持重点区域重点推进、一般区域面上推进的工作思路,对沿江既有建筑开展违法搭建治理、市容集中整治、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对新建建筑风貌实施严格管控,实现沿江建筑外立面色彩、建筑天际轮廓线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形成具有文化气质、整体协调、明快清新且富于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巴渝特色大美风貌。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2024年3月底,完成沿江建筑风貌现状摸排、 建立沿江建筑风貌问题台账、制定云阳县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 质提升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2024年底,完成重点区域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试点示范。2025年底,完成重点区域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
远期目标:实现沿江建筑风貌常态化管控,沿江建筑风貌和品质全面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启动沿江建筑风貌现状摸排。参照《重庆市长江 沿岸建筑风貌品质提升导则》,对实施范围内的沿江建筑风貌现状开展摸排,重点梳理违法搭建、天际轮廓线秩序性不够、建筑色彩不够协调、建筑外观形象不美观、设计整体性差等问题,将问题突出的区域纳入重点区域,其他为一般区域,建立沿江建筑风貌问题台账(含违法建筑及市容整治台账)。〔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沿江乡镇(街道 ) 〕
(二)制定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根据沿 江建筑风貌现状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云阳县沿江建筑风 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推进有关工作。沿江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沿江乡镇(街道)〕
(三)加大沿江违法建筑及市容整治力度。对临江视域范围内的城乡违法建筑(重点是屋顶违法建筑)、空调外机、外露管线、阳台衣物晾晒、招聘和户外广告等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取缔沿江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违建指挥部办公室,沿江乡镇(街道)〕
(四)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项目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三峡后续工作,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项目试点示范,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加快推进重点 区域项目建设,尽快解决建筑风貌突出问题。要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一般区域项目建设,逐步实现沿江建筑风貌和品质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沿江乡镇(街道)〕
(五)建立规划设计管控长效机制。对实施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重庆市江城滨江地带品质提升规划导则》《重庆市江镇滨江地带品质提升规划导则》《重庆市江村滨江地带品质提升规划导则》《重庆市长江沿岸建筑风貌品质提升导则》等要求,在方案设计阶段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严格管控,确保新旧建筑风貌整体协调、问题零新增。〔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沿江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云阳县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下设“县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县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领导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违建指挥部办公室等分管负责人,沿江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县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二)深化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负责编制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统筹重点区域内项目建设,及时解决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沿江建筑风貌问题排查,建立沿江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管控长效机制,确保沿江新旧建筑风貌整体协调、问题零新增。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行动市容整治工作。县违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行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项目策划、包装,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资金用于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重点区域内项目。其他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项目立项、方案审 批、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违建拆除、以及建筑外露管线等工作的指导。沿江各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要建立工作专班推进,并按季度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任务纳入乡镇(街道)政绩考核和县级党政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专项内容,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沿江建筑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项目验收后效果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1.云阳县长江沿岸风貌提升项目年度计划
2. 云阳县长江沿岸建筑风貌问题台账
3. 云阳县长江沿岸市容整治工作台账
4. 云阳县长江沿岸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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