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符合《云阳县加快人才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云委人才〔2022〕1号)认定的“六类人才”,第一类、第二类人员采取“一事一议”确认房票金额,第三类、第四类人员发放10万元房票,第五类、第六类人员发放5万元房票。对《新云阳人才激励提升计划》(云阳委人才〔2023〕1号)认定的“新云阳人才”,发放5万元房票。
(二)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3万元、5万元、10万元房票。
(三)对具有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等职称等级的人员,分别发放3万元、5万元房票。
(四)对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技能等级的人员,分别发放3万元、5万元房票。
(五)对在云阳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创新创业人员,“2238+2”产业发展体系企业中已签订1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的产业人才,均发放2万元房票。
(六)对云阳在外人员综合联系服务中心推荐的在外优秀人才,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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