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可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日期:2024-08-30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情况复杂,经批准延长期限的,最多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简易程序审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