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和纵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1.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失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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