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问:政府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3、问: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答: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政府采购采用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如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项目具体采购方式由县财政局在下达采购项目计划时明确。
3、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的含义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我县目前执行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重庆市财政局于2023年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4、问:公开招标采购的数额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答: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目前我县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单次采购金额达到 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5、问:集中采购机构的含义是什么?
答: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云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是云阳县的集中采购机构。
6、问:什么是分散采购?
答: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7、问:制作采购文件的主体?
答:采购文件制作主体责任是采购人,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采购文件模版和咨询服务。
8、问:政府采购的评标办法有哪些?
答: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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